發布時間:202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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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部門、市場主體:
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開展全省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攻堅戰統一部署,9月12日,省發改委等八部門聯合印發《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信用評價管理辦法》(湘發改法規規〔2025〕521號,以下簡稱《辦法》),目前正在開展信用評價系統開發測試和試評價工作。9月22日,省發改委組織召開招標投標信用評價交流會,與25家市場主體進行溝通交流,收集了一批咨詢問題。為回應社會關切,增強各方對招標投標信用評價制度的理解與應用,確保信用評價系統平穩運行,現對首批普遍存在的疑問進行釋義。
一、為什么在招標投標領域實施統一的信用評價?
根據《辦法》第二條、第三條,我省招標投標信用評價按照公開透明、公平公正、標準統一、互認共享的原則,全面歸集全國范圍內各行業信用信息,建立覆蓋所有工程建設項目行業的統一信用評價制度。即各市場主體在招標投標領域具有唯一信用評價分,改變了以往住建、交通、水利等行業分別對市場主體賦分的評價方式和工業、生態、農業等行業無信用評價制度的現狀。實施統一的信用評價主要有以下三點考慮:一是符合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發展方向。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和監管制度。信用價值的實現依賴于信用信息的搜集、共享、公開和應用,需要制定統一的信用管理辦法,推動各行業和各地區信用信息互聯貫通。因此,在招標投標領域構建各行業統一的信用評價是推進新型信用監管的改革方向。《辦法》中的“公共信用信息”評價直接采用了國家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且自2024年起,國家發展改革委開展的社會公共信用評價,就是在歸集企業在所有行業的信用信息的基礎上開展的綜合信用評價。二是符合反映市場主體整體信用情況的需要。信用評價是對企業經營活動中的信用信息歸集后實施的評價,并不是實力評價,因此,無論企業在任何行業中的信用信息,都應當代表企業的守信失信情況,才能體現出企業的整體信用情況。三是符合信用評價公平公正的價值取向。新型信用監管的本質是建立“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機制。因此,無論市場主體在哪個行業的失信行為,都應當納入其招標投標活動的信用懲戒。以往開展的分行業單獨評價,假設某市場主體在A行業失信行為較多,信用評價分較低,但在B行業評價分較高,不影響其在B行業投標,對于其他守法經營的企業來說顯失公平。此外,實施統一的信用評價有助于引導企業加強內部管理,防范隨意出借資質,避免出現違法違規行為對企業信用狀況產生不良影響。
二、招標投標信用評價指標是如何構成的?
根據《辦法》第十三條,投標人信用評價實行得分、扣分制綜合信用評價,評價指標包括公共信用信息、行業管理信用信息、投標行為信用信息三類,計分權重分別為15%、60%、25%,總分100分。其中,公共信用信息是由國家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和非招標投標不良行為扣分構成,行業管理信用信息是由我省各行業部門提供的行業評價結果匯總計算出的行業綜合信用評價結果,投標行為信用信息主要為投標人在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守信承諾信息、一般投標不良行為信息和嚴重投標不良行為信息。招標代理機構信用評價實行得分、扣分制綜合信用評價,評價指標由綜合行業指標信息和招標投標行為指標信息兩類構成,占比分別為50%,總分100分。評標專家信用評價實行扣分制,評價指標分為一般不良行為信息和嚴重不良行為信息。屬于一般不良行為信息的,每次扣20-30分不等。
三、什么是投標人國家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
國家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是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依據國家標準《公共信用綜合評價規范》(GB/T 45255-2025),通過司法制裁、行政管理、履約踐諾、經營管理、發展創新、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社會監督八項指標,綜合運用統計方法,對企業公共信用綜合狀況的量化評估,國家按照季度將評價結果定期推送給各省,為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提供參考和支撐,自2025年6月1日起實施。
四、什么是投標人行業管理信用信息?
根據《辦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行業管理信用信息是指行業行政監督部門對投標人的生產經營活動狀況、質量及進度管理、安全生產、誠信履約等方面的綜合信用評價結果。行業綜合信用評價充分尊重各行業現有評價結果,直接予以采用并進行綜合計算。具體計算規則為:投標人具有的各行業施工、設計、監理等領域所有資質對應的行業信用評價分作為基礎分(即在相關行業有多少個資質,就歸集多少個對應的信用評價分),結合投標人近一年所具有資質對應的履約業績金額,根據《辦法》第十三條第(二)項明確的公式,確定各行業基礎分所占權重,采用加權計算方式計算投標人行業綜合信用評價結果。按此計算,投標人在某行業業績越多,該行業信用評價分所占權重越大,算法更加科學公平。
示例1:A單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水利工程總承包資質。A單位在住建行業信用評價結果為95分,近一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項目施工履約金額20000萬元;在交通行業信用評價結果為97.5分,近一年交通行業工程項目施工履約金額5000萬元;在水利行業信用評價結果為90分,水利行業工程項目施工履約金額1000萬元。按照《辦法》規定,A單位行業綜合信用評價結果為:(95×20000+97.5×5000+90×1000)÷(20000+5000+1000)=95.29分。
示例2:B單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水利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礦山工程監理資質。B單位在住建行業信用評價結果為98分,近一年房屋建筑工程項目施工履約金額8000萬元;假設在水利行業信用評價中雖然具有水利施工總承包資質但因未達到評價標準未納入評價范圍,無水利行業信用評價分,水利行業信用評價平均分為96分,B單位近一年水利施工項目履約金額4000萬元;近一年礦山監理履約金額300萬元,目前湖南省工業行業無行業信用評價。按照《辦法》規定,B單位行業綜合信用評價得分=(98×8000+96×90%×4000+100×300)/(8000+4000+300)=94.28分。
五、什么是投標行為信用信息?
根據《辦法》第十二條,投標行為信用信息是投標人參與交易活動過程中產生的信用信息,包括守信承諾信息、一般投標不良行為信息和嚴重投標不良行為信息。守信承諾信息是指投標人在參與交易活動時是否如實填報資質、業績、獎項、人員等信息,如存在未如實填報等不誠信行為,記錄為一般不良行為信息,每次扣10分,折合成總分扣1.25分;一般投標不良行為信息為投標人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受到的行政處罰或被認定為一般失信的行為信息,根據情節輕重每次扣5-20分不等,折合成總分扣0.625-2.5分不等;嚴重投標不良行為信息為附件1中C3所列的13種情形,具備其中任意一項的,信用評價結果直接記為零分,二年內不得參與本省依法必須招標項目投標。
六、信用評價系統具有哪些功能?
根據《辦法》第四條,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依托湖南省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增加招標投標信用評價模塊,具備信用信息歸集、評價結果計算等功能。另外,通過與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對接,各市場主體可在該平臺查詢信用評價結果和評價詳情,對于存在異議的可進行申訴;通過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對接,各市場主體可在該平臺下的注冊檢錄平臺(主體庫)獲取并鎖定有效期內的信用評價結果并用于投標,實現信用評價結果在評標過程中的直接應用;通過與省行政監督平臺對接,實現信用申訴辦理和招標投標不良行為信息歸集功能;通過與省招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信息管理系統和綜合評標專家庫對接,歸集和反饋招標代理機構、評標專家信息及信用評價結果。
七、各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如何歸集?
信用評價系統通過與省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對接,自動實時歸集各市場主體在全國范圍內行政處罰類一般不良行為信息和嚴重失信行為信息;通過與省大數據樞紐對接,自動定期歸集各省級行政監督部門上傳的投標人行業信息評價結果和履約業績信息;通過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和省行政監督平臺對接,自動歸集市場主體在本省招標投標活動中記錄的不良行為信息;通過與省招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信息管理系統對接,自動定期歸集代理機構人員從業信息和“一代理一評價”信息?;谏鲜龉δ埽瑢崿F對各招標投標主體進行統一的信用評價管理,并生成信用評價結果。所有過程信息和結果信息均由系統自動對接獲取或自動計算生成,并建立后臺訪問多重加密和自動記錄留痕安全管控機制,后臺訪問操作“可溯源、可核驗、可預警、不可篡改”,排除人為干預。所有信用評價結果通過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向社會公開,供所有市場主體查詢獲取,市場主體還可通過CA進行身份識別,查詢自身評價得分、扣分詳情,充分接受社會監督。
八、招標投標過程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應如何實施信用懲戒?
根據《辦法》第十六條,對于交易過程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按以下流程進行處理:
(1)投標人應遵守機器管招投標的交易規則,對自行在交易主體庫填報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時效性負責,投標人不得偽造、變造或使用失效文件,提交的資料將依法進行公開,未如實填寫的、弄虛作假的、通過系統監測發現交易主體存在能夠直接判定識別的違反守信承諾(C1)行為的,各交易中心生成信用扣分依據,由省交易中心復核后,直接進行信用扣分并記錄推送扣分結果。
示例3:A單位在主體庫業績填報中上傳了一份合同金額為5000萬元的業績附件資料,但其填報的結構化數據為合同金額8000萬元,與附件資料不一致;B單位在主體庫獎項模塊中填報了省級科學技術獎,頒發機構為某省人民政府,但其附件證明材料中顯示該科學技術獎頒發機構為中國公路學會,其獎項信息未如實填報。因異議、投訴發現、核實該業績信息或獎項信息確屬填報內容與附件資料不一致的,各交易中心據此生成信用扣分依據,推送至省交易中心進行復核后,根據計分規則直接對投標人信用扣10分,折合成總分扣1.25分。
(2)通過系統監測發現交易主體存在投標文件制作機器碼、保證金(保函)繳納賬戶一致、投標文件異常一致等系統可直接判定的嚴重不良行為(C3)的,可由交易系統通過數據比對自動識別,無需依賴行政監督部門的調查認定。由各交易中心直接作出交易流程阻斷并同步生成信用扣分依據,由省交易中心復核后,直接進行信用扣分并記錄推送扣分結果。
示例4:某市政道路工程進行公開招標,在開標過程中,交易系統監測發現:投標人“甲建設公司”“乙工程公司”和“丙建筑集團”三家的電子投標文件,其創建標識碼(即“投標文件制作機器碼”)完全一致,同時這三家公司的投標保證金均從同一個名為“李XX”的個人銀行或一個基本賬戶轉出。交易系統判定此情形同時觸犯了“制作機器碼一致”和“保證金賬戶一致”兩項嚴重不良行為(C3)。系統立即自動對這三家公司的投標流程執行“阻斷”操作,使其無法進入后續的評標階段,各級交易中心將相關證據和扣分依據推送至省交易中心,省交易中心復核后確認系統判定準確無誤,對投標人“甲建設公司”“乙工程公司”和“丙建筑集團”三家公司的信用評價結果記零分。自處理之日起兩年內這三家公司將無法在湖南省內參與任何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投標。
(3)對存在需要行政監督部門調查核實的違反守信承諾(C1)行為和圍標串標、弄虛作假等嚴重不良行為(C3)的線索,需要先行阻斷的,先由各交易中心作出流程阻斷處理,再由交易系統統一歸集、保存相關信息,并將預警信息和相關線索推送至對應的行政監督部門和綜合監督部門,行政監督部門依法進行調查核實,做出處理認定后,進行信用扣分并記錄推送扣分結果。
通過系統判定或行政監督部門認定為嚴重不良行為的,將實施“兩年內不得參與本省依法必須中標項目投標”的懲戒措施,交易系統自動對投標人CA進行鎖定,在影響期內限制其上傳投標文件或參與投標。
示例5:A單位在某市政道路工程項目中中標后,招標人按程序發出中標通知書,并通知其在規定期限內繳納履約保證金及簽訂合同。A單位未提出任何正當理由,既未繳納履約保證金,也未響應簽訂合同事宜,后以書面形式明確表示放棄中標。該行為導致項目重新招標,工期延誤三個月,造成招標人成本增加。在中標人收到系統生成的中標通知書(未賦碼)三十日內未簽訂合同,行政監督部門還未調查認定該行為前,交易系統可以先行對投標人CA進行鎖定,進行阻斷處理,限制其參與其他項目投標。經行政監督部門核實后,A單位信用評價結果直接記為零分,自處理之日起兩年內不得在湖南省參與投標。
九、不良行為影響期如何計算?
根據《辦法》第五條,招標投標主體的一般不良行為信息記錄影響期為1年,嚴重不良行為記錄影響期為2年。已按有關規定進行信用修復的,自修復之日起停止使用。
示例6:2025年11月15日,“信用中國”發布一條某行政監督部門做出的關于投標人A單位的3萬元行政處罰信息,對應《辦法》附件一C202,屬于一般不良信息,折合成總分后扣1.25分,影響期至2026年11月14日。每月1日為信用信息歸集日,該條記錄自下一個評價周期,即2026年12月1日起不再納入不良行為信息歸集范圍。如A單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提前進行信用修復,該處罰信息自“信用中國”相關記錄撤銷之日的下月1日起,不再納入不良行為信息統計范圍。
示例7:經省公共資源交易系統監測發現,投標人B單位中標后超期不簽合同,經行政監督部門調查確認,B單位明確表示放棄中標,符合《辦法》附件一C306規定的情形,2025年11月15日,行政監督部門做出認定,B單位存在嚴重不良行為,信用評價結果記為0分,兩年內不得參加本省依法必須招標項目投標。則自2025年11月15日起,B單位信用評價分為0分,影響期至2027年11月14日,2027年12月1日起重新歸集B單位信用信息,2027年12月5日按相關規則重新計算并發布其信用評價分數。
十、如何進行信用信息申訴?
根據《辦法》第二十二條,招標投標信用信息申訴處理遵循“誰認定、誰負責”原則,確定信用信息申訴處理和錯誤糾正處理主體,分以下兩種情形處理:
一是市場主體認為行政監督部門及交易中心認定的信用信息與事實不符,對信用評價結果產生影響的,可在公示期內通過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向該信用信息認定的有關部門提出申訴,申訴信息推送至省行政監督平臺,由相關部門辦理。相關部門應在收到申訴申請之日起5日內調查核實并作出處理,處理結果告知申訴人,所認定的信用信息確有錯誤的,應當在2日內將更正信息推送至信用評價系統予以糾正。
二是市場主體認為信用評價系統公布的信用評價結果因信息遺漏、計算錯誤等原因造成信用評價結果不準確的,可在公示期內通過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向省發展改革委提出申訴,申訴信息推送至省行政監督平臺。省發展改革委應當在收到申訴申請之日起5日內調查核實并作出處理,處理結果告知申訴人,經核實所發布的信用評價結果確有錯誤的,應當在2日內將更正信息推送至信用評價系統予以糾正。
十一、如何判斷屬于故意不使用業績、獎項信息?
《辦法》附件一C101規定,投標人存在故意不采用類似業績、獎項信息造成所投項目評審得低分或不得分的,屬于違反守信承諾行為,折合成總分每次扣1.25分。根據《導則》第八條第(12)項規定:“交易系統主體庫將自動記錄投標人使用資質、業績、人員、信用等有關信息的情況,投標人應當采用系統自動提醒其在類似項目中已被鎖定且使用過的信息。交易系統兩次提醒后仍不采用,造成所投標項目涉資質、業績、人員、信用等有關評審項得低分或不得分,或出現投標人主觀分評審因素不完整填報等情形的,由交易系統自動將該投標人納入重點核查對象,其投標報價不納入本項目評標基準價的計算范圍。對通過大數據分析涉嫌圍標串標的,直接推送至相關部門依法查處。”因此,不是所有的未填報業績、獎項信息均屬于C101扣分情形,《導則》上述條款已對如何具體判斷做出明確規定。
示例8:A單位在某學校教學樓房建項目中曾獲得“魯班獎”,該業績與獎項已由該公司填入主體庫并在某項目投標時使用,交易系統已進行記錄。當其參與另一房建項目投標時,系統兩次提醒其可采用該獎項加分,A單位均無視未采用,最終在該項目的獎項評分項為0分。交易系統自動記錄提醒過程和不采用行為,將其納入重點核查對象。各交易中心據此生成信用扣分依據,推送至省交易中心進行復核后,根據計分規則直接對投標人信用扣10分,折合成總分扣1.25分。
十二、信用評價結果如何應用?
信用評價結果與招標投標活動直接關聯,投標人信用分作為評標形式審查及計分依據。投標人被本省行政監督部門認定為嚴重不良行為的,其信用評價結果直接記為零分,影響期內不得參與本省依法必須招標項目投標。同時,建立跨行業聯合懲戒機制,被省外行政機關認定存在嚴重失信,規定不接受其參與投標,并納入聯合懲戒的,在本省同樣適用。
招標代理機構信用評價得分低于60分的,一年內不得在省內代理依法必須招標項目。
評標專家信用評價得分低于60分的,按《湖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和評標專家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取消評標專家資格并及時清退出庫。
此外,對信用優良主體實施激勵措施,如減免投標保證金、優先被考慮招標代理、減少監督檢查頻次等。
十三、首次來湘企業如何開展信用評價?
根據《辦法》第十三條第(四)項,首次入湘投標或在湘未承包過工程項目的企業,暫不開展信用評價,以本省信用評價平均分作為基準分,按照指標權重減去其不良行為扣分后,作為其投標信用評價得分,待省外企業在湘承包完成工程項目,相關行業部門開展行業信用評價后,即可參與本省招標投標信用評價。
十四、在本省承包過工程項目但未參與本省行業信用評價的企業如何開展評價?
根據《辦法》第十三條第(二)項等相關規定,如投標人具有相關資質且在本省承包過工程項目,但未達到行業信用評價標準未納入評價范圍或因自身原因未參與行業信用評價的,則按其業績對應的行業信用評價平均分下浮10%作為該投標人的行業信用評價分,計算其招標投標信用評價結果。
十五、失信主體如何進行信用修復?
根據《失信行為糾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復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58號)要求,信用修復一般分為一般處罰信息修復、異常經營名錄信息修復和嚴重失信信息修復。
一般處罰信息修復:按照“誰處罰、誰負責”的原則,當失信主體主動糾正了違法行為,完全履行了行政處罰決定規定的義務,且滿足了最短公示期的條件,失信主體可在“信用中國”網站,主動申請信用修復,提前撤銷處罰公示信息。
異常經營名錄信息修復:按照“誰列入,誰移除”的原則,失信主體已補報未報年份年度報告并公示,或者已履行即時信息公示義務,或者已更正其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公示信息,或者已依法辦理住所或者經營場所變更登記,或者當事人提出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可以重新取得聯系,或者對不符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相關規定的企業名稱已進行糾正并完成變更登記等義務時,可向列入機關申請移除異常經營名單。列入機關作出信用修復決定后,逐級報至對應的國家相關部委,統一共享至“信用中國”予以撤銷。
嚴重不良行為信息(嚴重失信信息)修復:按照“誰認定,誰移除”的原則,失信主體可依照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的條件、程序、材料等,向認定機關申請移除嚴重失信主體名單。認定機關作出信用修復決定后,逐級報至對應的國家相關部委,統一共享至“信用中國”予以撤銷。
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11月7日